建好城市信息基础模型(CIM)平台,大力提升服务效能,《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 “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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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实施,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3月28日

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青岛市“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决定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深化十项机制,推动作风能力提升常态化长效化,认真履行作为经济部门、民生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使命,坚持“工作标准化、标准程序化、程序公开化”,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大兴调查研究,开展专项行动,实现营商环境、作风能力、发展质量“三个大提升”,纵深推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助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湾区城市。
——实现营商环境“大提升”。全面对标国际一流水平,优服务提效能强保障,推动营商环境竞争力在全国第一方阵进位争先,认真落实住建领域惠企政策,着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提档升级,市场主体满意度得到显著提高。
——实现作风能力“大提升”。聚焦12345、青诉即办、问政青岛、行风在线等反映住建领域营商环境方面深层次问题抓整治,深化对标对表、事争一流、重点攻坚、一线调度、过程管理、擂台比武、摘星夺旗、督考协同、奖优罚劣、赛场选马等十项路数打法,倒逼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自觉践行亲清政商关系,争当服务企业的“实干家”。
——实现发展质量“大提升”。坚持以发展质量检验营商环境成效,把营商环境成果落实在实绩上,建立“单位善创,事争一流;干部敢闯、唯实惟先;人人想干、干则必成”的良性机制,用城市更新建设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宜居、智慧、韧性城市。
(二)重点任务
聚焦优化“六个环境”,深入开展“六大专项提升行动”。
1.优化政策环境专项提升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惠企政策和工作要求,狠抓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六条措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建筑业、房地产业政策兑现落地,结合实际推出“先验房后收房”“消防验收八项措施”“建设工程一张图”等更多“立得住、叫得响、真管用”的政策举措,助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查找整治惠企政策供给不到位,落实上级政策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惠企政策宣传和兑现不到位、落地周期长、红利释放不充分等问题,强化政策集成供给和跟踪问效,切实提高企业获得政策便利度和实效性。
2.优化服务环境专项提升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有事必应、无事不扰”,用好“支部圆桌会”平台,切实增强为企业服务意识,推进智能建造等国家级试点走深走实,建好城市信息基础模型(CIM)平台、城建档案云平台及房屋全生命周期平台,大力提升服务效能。重点查找整治服务企业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政务流程不优化、“网通数不通”,企业、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全力提升服务企业水平,打造温馨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3.优化要素环境专项提升行动。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项目包保制,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总监制、总经理驻场制,大力提升全要素供给能力,坚决打通各种堵点难点,为优质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畅通保障渠道,提高配置效率。重点查找整治保障重点项目落地中工程建设、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中梗阻”,服务企业发展中帮助争取各类资源要素不主动不及时等问题,切实打造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
4.优化市场环境专项提升行动。全面落实深化市场准入改革部署,坚持“非禁即入”,向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开放场景资源,健全信用监管长效机制,放大全国唯一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效应,大力发展绿色建造、装配式建筑、建筑工业互联网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重点查找整治设置不合理条件、歧视性条款排斥市场主体,人为干预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市场监管不规范、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坚决打破各类隐形壁垒,助力行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专精特新”企业脱颖而出。
5.优化法治环境专项提升行动。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理念,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等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招投标监管机制,优化消防验收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查找整治法治意识不强,“新官不理旧账”、滥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等问题,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6.优化人文环境专项提升行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健全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机制,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旧城旧村改造建设、市政设施建设、停车设施建设、历史城区保护更新、李村河(张村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大攻坚和空中缆线整治工作任务,持续完善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体系,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打造高品质空间。重点查找整治对企业重视程度不够,不愿为企业站台、与企业家打交道,“官本位”思想较重,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不高,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不足等问题,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范围对象
专项行动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形成上下联动、一贯到底的工作局面。
专项行动从2023年3月开始,到年底结束。总体上分为学习动员、查摆问题、整治整改、擂台比武、督导考核、建章立制六个步骤,查摆问题、整治整改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
(一)学习动员
1.广泛组织动员。抓好全面发动、方案制定、机构组建“三个环节”。召开全局动员大会,广泛发动,全面铺开;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围绕“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具体到事、落实到岗、明确时限;成立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汇聚力量、统筹协调,全面启动实施。
2.深入学习讨论。做实政治引领、政策学习、警示教育“三个强化”。强化政治引领,局党组召开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属各级党组织开展1次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结合本职工作开展交流研讨;强化政策学习,开办专题讲座,聘请专家系统培训《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制度;强化警示教育,发挥全国住建领域及我市近年来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警示作用,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形成有力震慑。
3.营造浓厚氛围。搭建氛围营造、建言献策、政策宣介“三个平台”。常态化宣传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将4月定为营商环境“集中宣传月”,统筹资源、创新形式。搭建“氛围营造”平台,在青岛电视台、青岛日报等媒体“先锋住建”板块推出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报道,在局网站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住建在行动”专栏,在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围挡等场所投放主题标语;搭建“建言献策”平台,召开“先锋住建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支部圆桌会”,开展“我为营商环境献计策”金点子征集活动,依托青岛工程建设联盟、商协会广开言路;搭建“政策宣介”平台,通过局网站定期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开展“行业专家讲政策”宣介活动,组织“住建青年宣讲团”进企业、进协会、进工地宣讲行业政策。
(二)查摆问题
1.部门(单位)全面查。坚持刀刃向内、自查自纠,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查,带领各处室(单位)围绕“六大专项提升行动”,深入查摆存在问题,于4月13日前形成第一批查摆问题清单,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深入一线重点查。坚持抓重点、重点抓,下沉一线,助企纾困。按要求开展好“局长进大厅”活动,局主要领导每季度在市民中心等一线办事机构开展服务不少于1天;深入开展“局领导赴一线”和“百名处长联系服务百家企业”活动,局党组班子成员每月到企业、协会、区市、镇街、重点项目等现场办公不少于1天,组织处级领导干部深入行业企业查摆、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
3.面向社会广泛查。广开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解决“青诉即办”诉求解决平台、纪委监委举报投诉平台及“护航行动”工作专班、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问题;用好营商环境会客厅等政企沟通平台,深入查摆营商环境深层次问题;用好问政青岛、行风在线等媒体平台多视角查摆,通过局公开电话、问卷调查主动倾听市场主体呼声,组织社会监督员、媒体观察员开展监督评价。
(三)整治整改
1.及时咬耳扯袖抓整改。对掌握发现的和市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转办的住建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诫勉的诫勉,及时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对自查出来的各项问题,建立自查问题清单跟踪整改机制,各处室(单位)围绕查摆出的问题,全面梳理住建领域市场主体需求,逐条研究推进优化措施。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靠上抓,应该马上改的立即改,需要持续改的明确时限及时改,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严肃执纪问责抓整治。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决纠治“六型”问题干部,对损害住建领域营商环境的深层次问题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疑难复杂、干扰多、阻力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提级办理、挂牌督办。及时在住建全领域内通报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形成强烈震慑。
3.坚持需求导向抓提升。各相关处室(单位)围绕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认真梳理、扎实开展《青岛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规划(2022—2024年)》、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等与住建领域相关的重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四)擂台比武
1.开展区市打擂互比互促。加大对全市住建领域的统筹指导力度,聚焦重点任务、突出问题,组织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打擂,定期对住建领域相关指标进行评分排名。
2.开展内部打擂互评互进。在全局广泛开展处室(单位)、干部“亮绩”“赛绩”活动,开展局内擂台比武,综合运用述职评议、重点工作督查通报等手段,营造比学赶超、加压奋进的浓厚氛围。
(五)督导考核
1.强化重点攻坚。对局内各处室(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进行联络服务,跟踪督办、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建设、生产经营等方面突出问题,各处室(单位)对照查摆问题清单,确定重点攻坚事项,逐一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每季度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次攻坚情况。
2.强化一线调度。局党组班子成员带队对营商环境突出问题进行一线督办,实地查看整改情况,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对重要任务、重要指标,以及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反映的问题,实行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疑难急要问题现场召开党组会议顶格协调、高位推动、挂牌销号。
3.强化过程管理。综合运用调度、打擂、督导、考核、通报等手段,加强过程控制和细节管理。深入落实“五个统一”“八个坚持”要求,大力推行“四化”“六可”工作法,每项重点工作具体化、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做到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可评比、可督查、可评估,确保时间、进度、效果相统一。
(六)建章立制
1.全面评估总结。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行动效果评估,综合整治整改、打擂比武、督查督导等情况,对局内各处室(单位)进行考核评定,结果公开通报,纳入年度考核。
2.深化制度创新。对标国际一流水平,放大国家级绿色城市建设发展等试点效应,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及时把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走在全省前列、争创全国一流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行业工作推进专班,承担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工作统筹,坚持用专项行动促进整体工作,坚决防止“两张皮”。
(二)强化协同配合。局机关各处室(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对跨部门、跨层级事项,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解决各类顽瘴痼疾。
(三)强化奖优罚劣。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局内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对专项行动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处室(单位)和干部个人通报表扬;对开展专项行动敷衍应付、走形变样,以及营商环境问题频发、整改提升不力的,按规定严肃问责,问题严重的坚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