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依托CIM平台,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提升隐患风险早期识别和预警预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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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丨 CIM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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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省委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4号提案《加快构建完善城市地下安全监测体系》收悉。经商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大数据局,现答复如下:

 

 
 
 
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地下空间安全治理,部署开展了建设施工、城市运行等领域“遏重大”攻坚战,该项工作作为全省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成员单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地下基础设施普查、建筑施工安全、路面塌陷防范等重点领域,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深化系统治理和联防联控,全力做好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工作。

(一)开展城市运行领域风险普查和城市道路地下隐患整治。由省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双牵头建立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工作机制,分解落实防范路面塌陷工作职责。制定路面塌陷、城市地质隐患风险链鱼骨图,分类罗列17项风险节点,针对性地制定25项管控措施和责任清单,并由省安委会统一印发《城市运行领域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治攻坚实施方案》;印发《浙江省防范城市路面塌陷行动方案》,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协同机制,明确“四张清单”和“作战图”;对道路检测提供技术支撑。以居民区、商业区、交通干道等区域为重点,深入排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含地下空间作业的工程建设项目,全省排查在建工地1500多次,整改安全隐患582处;全面实施城市道路“脱空”检测约5万处,整改地下隐患6792个;重点城市杭州市成立了市勘测检测消除城市地下安全隐患工作联合专班,累计检测道路3885公里,发现空洞98处、脱空106处、土体疏松2015处,实现城市道路检测覆盖率100%,隐患整改率100%。

(二)开展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识别和区划。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全面开展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库中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案例分析,并对杭州近年来公开报道的路面塌陷事件进行复盘反演,总结分析各类塌陷分布发育特征和主要影响因素,建立了浙江省地面塌陷案例库以及岩溶塌陷、路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安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完成了杭州、宁波、温州、绍兴、金华设区市地质安全风险“一张图”编制,圈定了不同城市岩溶塌陷、采空塌陷、路面塌陷、地面沉降的地质安全高、中、低风险区,为城市规划、建设和运行提供地质安全本底。

(三)完善城市地下安全监测网络。建设部门重点运用图像识别定位等智能设备和大数据分析网格变化,动态掌握路面病害情况。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地下水和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目前已基本建立了以城市为中心,覆盖杭嘉湖、宁波、温黄、温瑞平原及金衢盆地的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全省共有各类地下水监测井573个,其中国家级监测井292个,省级监测井36个,地区级监测井245个,监测网控制面积约1.86万平方公里。建成了以水准测量为主、GPS测量和分层标组相结合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共有分层监测标9组,基岩标21座,GPS监测点128个,GPS固定站7座,水准点926座,自动化监测站10座,监控面积约1.4万平方公里。

(四)建立相关标准及管理制度。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印发了《浙江省城市地质安全风险“一张图”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浙江省地面沉降风险区划与管控方案(2021-2025)》,明确了区域地质安全风险评价、监测和管控要求。建设部门发布了《浙江省城镇道路检测技术导则》,明确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勘测技术标准,针对城市道路探测作业流程、方法手段、分析判定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国省道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江省高速公路项目设计勘察事先指导书编制指南》、《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勘察工作管理办法》,对工程地质勘察事先指导书、初勘成果验收、详勘成果验收,以及工程地质勘察管理等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以及《浙江省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编制办法》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从企业资质、工程业绩、人员资格能力、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思路等多方面考虑,公开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确保工程勘察质量。

(五)推进数字化建设。建设部门积极推进城市运行安全综合智防体系建设,以杭州为试点城市,建立了“道路病害卡”,通过进一步挖掘地质雷达勘测数据,建立了道路勘测长效数据库,进行了规范“入档”,打造了杭州地下隐患智防数字化平台,实现了路面病害常态化监测,对风险隐患提出了预警单和部门协同处置闭环机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总体架构,正在归集相关地质资料和数据,建立全省地下水、地面沉降统一数据库,并在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空间普查数据库建设,结合“地灾智治”应用,杭州市和余杭区正在开展地质安全防控场景应用试点建设。

 

 
 
 
下一步工作

 

当前,我省城市地下空间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尚处于探索实践阶段,离贵委提出的构建立体式、全天候、智能化的监测体系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安全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数字引领、平战结合、主动防范、系统治理和区域合作,扎实推进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坚持数字引领,努力构建城市地下空间安全综合应用和安全治理协同管理平台。一是注重数据资源共享,推进高质量数据供给。根据全省数字化改革总体工作要求,省大数据局统筹建设省市县三级公共数据平台,支撑数字化改革多跨场景应用;围绕数据高质量供给,建立健全存量数据常态化治理机制和共享数据快速治理机制,制订 6 大类 62 小类通用规则和 5035 个部门个性化规则,形成问题数据“发现—反馈—修正—共享”闭环管理,保障公共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全面检查分析数据质量,定期以通报数据质量检查情况的形式督促数源部门整改问题数据,数据质量稳步提升。同时,省大数据局会同各数源部门推进高频数据“一数一源一标准”治理工作,梳理确认高频共享数据清单,确定每个数据的权威来源,构建完善数据治理和高质量供给体系。二是加强地下空间数据的安全防护,确保数据质量。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大量涉及地下空间的数据被定为秘密(长期),需进一步研究对地下管线数据的可行使用方案。如对空间位置进行非线性变换、坐标偏移等技术处理,通过国产密码技术加密等手段在政务外网上开放共享应用等手段,推进地下空间有关数据共享使用,充分挖掘数据价值。按照《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和《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相关要求,完善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协助相关部门按需归集共享地下空间治理相关数据,指导有关部门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开展存量数据治理工作,确保勘测、地质条件、城市信息等数据质量。三是注重多跨协同,建立完善应用场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构建全省普查成果数据库及城市运行安全在线监管平台,推动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管理及设施权属单位的信息共享,形成对我省城市地下空间的有机管理合力,有条件的设区市逐步建立城市地下市政设施实时在线监测系统设施。在路面塌陷场景应用的基础上,以服务城市重大建设工程规划选址、重点工程地质适宜性评价、区域地面沉降风险防控为小切口试点,通过数据融合、业务融合和技术融合,建设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多跨应用场景;加强场景与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和浙里城市生命线及地下空间综合治理数字化应用的衔接,实现纵向一体、横向贯通。四是注重流程再造,优化迭代监管平台。建设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智慧工地”系统建设,对轨道交通、高速铁路等重大专项工程进行全面监测;推进感知设备的系统化布设和智能化改造,依托CIM平台和感知网络,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隐患风险早期识别和预警预报能力;加快推广路面塌陷数字化场景应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市县联动、线上线下协同的路面塌陷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体系。同时持续迭代升级,实现全省“设施一图览、监测一网通、风险一图辨、防控一网达”。

(二)坚持“平战结合”,建立城市地下安全监测体系。一是加强区域性常态化地质环境监测。按照地面沉降防治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浙江省地面沉降风险区划与管控方案(2021-2025年)》,完成地下水、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建设任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聚焦地质风险要素,重点加强浅层地下水监测点建设,加强岩溶区地下水监测,拓展浅层气、岩土体应力和形变等多要素监测点建设,初步构建全省地质安全风险监测感知“一张网”。二是加强重点领域针对性监测。建设部门将加快推进供水管道噪声感知、光纤传感器感知设施建设试点,开发应用供排水管道AR巡检技术,掌握地下管线病害情况。加强高速铁路、轨道交通、沿海海塘等重大工程地面沉降监测,强化与区域地下水、地面沉降监测数据融合分析,开展重大工程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风险预警。三是加强地面塌陷监测研究。在自然资源部新昌滑坡野外观测研究站的基础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加大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应用研究,进一步扩展地质灾害大型监测科学研究覆盖范围,按照不同区域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和特点,增建富阳区地面塌陷野外观测基地,开展浙江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过程中岩溶塌陷风险防控科学研究。

(三)坚持主动防范,持续推进“遏重大”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地下基础设施规划与管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编制印发《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规划技术导则》,对山区26县加强资金及普查技术力量支持,保证普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制定出台《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办法》,明确相关管理部门及设施权属单位的管理职责,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实现长效管理。二是持续推进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部门针对雨污水、燃气等管网设施材质不符合现行标准、超期服役等隐患,实施综合评估、科学制定计划、健全工作机制。结合道路提升改建、亚运会建设等施工建设,倒排时间计划,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地下管网进行检验评价和有机更新,降低基础设施欠账对城市安全运行的负面影响,增强城市韧性,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三是持续推进防范路面塌陷行动。建设部门将继续开展地下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完成所有既有病害整治;深入排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含地下空间作业的工程建设项目,重点检查勘查设计环节是否充分开展地质风险评估、是否落实深基坑及地铁隧道盾构施工控制。

(四)坚持系统观念,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空间安全治理体系。一是强化地质安全风险防控。省自然资源厅牵头会同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和大数据等部门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聚焦城市地下不良地质本底,强化城市规划源头预防风险,工程建设期防控风险,以及城市运行期监测风险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力争在2025年前进一步提升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建成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场景,建立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二是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到2025年底,全省各市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更规范、更精细、更智能,供水管网漏损控制、供气产销差、市政设施数字化监测管理走在全国前列,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显著提升。三是加强城市地下空间治理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地方尤其是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修订,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施工单位的惩戒和震慑力度;加快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实施评估与修编,推动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建立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同步维修、共同巡检等机制,明确地下管线、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地下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窨井盖等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单位或建设单位、管理部门等职责,构建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提升管理效能。

(五)坚持区域合作,加快打造城市地下空间安全治理科创平台。一是加快推进长三角地区城市地下空间安全治理区域合作。依托长三角省际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长三角地下空间一体化开发利用与综合治理,完善区域地面沉降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共同研究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安全监测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保障区域重大工程安全运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快推进城市地质安全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人才和资源优势,省地质院和省自然资源集团公司要联合区域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力量,紧紧围绕我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过程中面临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城市地质灾害防治、重大地质问题监测评价、重大地质安全风险预警预报等关键领域,形成一批标准、制度和方法,建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2022年12月15日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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