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CIM平台,构建融合基础设施!《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
来源丨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丨CIM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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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22年7月1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
其中,第四章“构建更为可靠的资源保障体系”的第一节“加快布局新型基础设施”的第二段“构建融合基础设施,推动传统设施智慧发展”中提出加快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率先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三维电子报建、城市体检、城市建设安全管理等领域深化应用。
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的第五节“健全建设运营管理机制”的第三段“推进智慧城市管理系统”中提出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提升城市基础设施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搭建城市安全运行系统,逐步实现智慧城市全覆盖。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穗府办〔2022〕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17日

第四章 构建更为可靠的资源保障体系
适度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提升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的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统筹地下综合管廊等地下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构建安全可靠的资源保障体系,有力保障生产、生活资源供应和城市生命线运行安全。
第一节 加快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一、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支撑能力
(一)高质量建设5G网络。完善公众移动通信5G基站站址布局,加快中国广电700兆赫兹5G核心网华南中心节点建设,加强5G独立组网(SA)7建设,实现城区5G网络连续覆盖,建成国际5G标杆城市。到2025年,推动建成5G基站约8万座。在政务服务、电网、公安、应急管理、轨道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建设5G专网,推进5G专网实验网建设。开展5G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布局建设番禺“5G+智能网联汽车”、白云“5G+智慧物流”等多个应用产业园,打造5G应用集散地、创新桥头堡。
(二)高水平建设千兆光纤网络。推动广州互联网国际出入口核心节点、国际互联网根服务器镜像节点等新型国际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国家级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推动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8)规模化部署,逐步扩大千兆光网覆盖面,加快新一代面向千兆业务的无光源网络设备部署,满足千兆宽带业务发展需求。积极谋划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推动超高清视频逐步普及,率先建成以4K9/8K10超高清应用为标志的新数字家庭示范区。推动城市信息骨干网络关键节点扩容,实施光纤到户改造工程,加快老旧线路的改造升级,推进全市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入户建设,减少信息基础设施城乡差异,全面构建高速骨干传输网络。
(三)布局更广覆盖的物联网。支持4G11、5G移动物联网网络建设,持续加大窄带物联网(NB-IoT12)建设覆盖范围,推动2G/3G物联网业务、新增物联网终端向NB-IoT、4G与5G迁移转网,建成协同发展的移动物联网综合生态体系。建设市级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物联网感知设备统一接入、集中管理和数据共享利用,提高城市感知能力。推进智能建筑、市政物联、交通物联、广域物联等应用场景的感知设施部署,扩大城市感知网络应用率。建设智路、智车、智杆、智桩等智慧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服务智能化水平。
(四)打造全国领先的工业互联网。面向行业和企业应用,建设一批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广州开发区省级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建设覆盖全市主要工业园区的高质量外网。鼓励汽车等工业企业与基础通信运营企业深度对接合作,建设“5G+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打造典型应用场景。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广州)扩容增能,加快二级节点建设,推动更多项目(企业)接入顶级节点,完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推动广州市数据中心绿色、集约化发展。
二、构建融合基础设施,推动传统设施智慧发展
(一)建立智慧交通体系。持续推进数字交通体系建设,完善“一个中心、三大平台”(交通大数据中心,智慧感知平台、综合业务平台、创新服务平台)智能交通大数据体系。推进智慧机场建设,围绕智能机位分配、射频识别行李跟踪等智能服务,加快白云国际机场全生命周期智慧化改造,打造国内领先的智慧机场。推进智慧港口建设,深化南沙港智能化示范港区建设,推动南沙港区四期集装箱智能化码头、南沙港深水航道船舶三维实景出海航道场景平台建设。推进智慧道路建设,推进城市道路智能化试点改造,推动道路数字化和车路协同示范应用。
(二)建设智慧能源体系。构建适应大规模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接入消纳并满足分布式能源“即插即用”要求的智能电网,加快推进110千伏光谱、猎桥、裕丰等智能变电站建设,支持广州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等建设智能电网示范工程。开展光储一体化新能源微电网技术研发,推动南沙建设“多位一体”微能源网示范工程。开展“互联网+广电网+电信网+电网”融合试点,提高城市智能感知和安全保障水平。推进电动汽车智慧充电桩建设,建设全市统一充电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动“互联网+”智慧能源关键技术攻关,提升能源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三)构建智慧水务体系。推动智慧水务标准化建设,打造大感知、大平台、大数据、大应用、强标准、强安全、强运维的“智慧水务”信息系统。加快智慧排水信息化系统建设,在“排水设施一张图”的基础上,组建实时反馈管网运行状况的动态“排水管网运行图”,建设一批排水全面智能化感知设备,提升排水系统智慧化水平。统筹实施广州市智慧排水项目、广州水务一体化平台等信息化项目,构建互联协同的排水和水利防灾减灾综合应用体系。
(四)优化升级智慧城市系统。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打造基于区块链的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平台,促进政务数据的高效流转与利用。构建“穗智管”城市运行管理中枢13,提高城市智能感知水平和能力,打造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杆。探索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实时模型,整合城市大数据,布局建设天空地一体化的全域综合信息网络,建设高精度、多耦合的城市信息模型,运用城市大脑平台,打造融合城市灾害预警、应急管理、公共服务等功能的一体化智能城市管理服务模式。加快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率先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三维电子报建、城市体检、城市建设安全管理等领域深化应用。支持各区建设区级协同管理平台,向上与市级中枢对接,向下为街镇、网格实战提供数据应用、联勤联动支撑,做到全市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实现城市管理、社会治理“一网共治”。
专栏7 新型基础设施重点规划及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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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一、建立健全协调落实机制
基础设施各专项领域规划要与本规划做好统筹衔接,并将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分解到市有关部门及各区政府,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分级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协调落实。市有关部门及各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区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建设负总责,按部门分领域系统推进。
二、切实做好实施计划管理
遵照本规划,市各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编制本领域的近期实施计划,并实施动态调整。在近期实施计划基础上,将本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按步骤实施到位。
三、强化规划评估考核
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跟踪分析,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接受监督检查。落实规划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制度,评估规划制定的具体任务和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展、过程效果,根据评估意见及时调整规划任务目标,应对城市发展新形势变化。
第二节 紧抓项目落地实施
一、加快在建项目建设
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协调项目业主单位及项目建设单位等切实担当起建设管理主体责任,统筹安排在建项目建设时序及资金,落实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推行项目现代工程管理,注重工期、造价、质量管控,确保在建项目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强化项目前期工作
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建设重大决策机制,完善审批制度,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定期梳理和分析重点项目前期推进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存在问题。项目策划阶段落实古树名木及大树保护、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等相关要求。加强项目建设方案研究工作,提高建设方案质量,减少项目审批审查中的工程方案反复调整和工程实施中的变更,推动项目方案尽快稳定。
三、统筹前期项目储备
纳入本规划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视同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编报及审批工作,可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项目责任单位应结合年度财政承受能力、项目可实施条件,统筹安排项目前期工作时序,科学制定前期工作计划,明确每个关键环节的时间节点,启动前期研究,做好重大项目储备。
第三节 保障项目建设用地
一、统筹落实用地用海规模和指标
土地整备部门要适时研究修订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创新解决土地房屋征收问题。进一步完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落实机制,优先保障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用海规模和指标,促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列入本规划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市自然资源部门将其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对项目用地用海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并同时报送省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
二、强化征地拆迁责任制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土地房屋征收按属地原则推进,各区政府要落实基础设施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主体责任。市土地整备部门要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协调解决土地房屋征收的问题。继续推进违法建设整治,统筹土地使用。
三、统筹推进片区更新改造
建立基础设施与城市更新联动机制,大力推进重点片区更新改造,实现基础设施建设与区域城市更新联动;建立地上地下联动更新机制,实现基础设施与城市更新项目同步推进。
第四节 推进投融资体制创新
一、进一步优化财政投入方式
结合财力情况及项目资金需求,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集中财力建设非经营性项目,统筹安排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政府出资资本金,做好重大任务、重点项目及补短板建设财力保障。争取中央各类专项补助资金,合理调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论证,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
二、持续深化投融资创新
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健全与项目资金需求和期限相匹配的长期资金筹措渠道。综合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特许经营、“土地出让+配建”等融资方式,以及公共交通为导向、生态环境为导向、城市基础设施为导向的土地综合开发方式,进一步拓宽基础设施融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并争取国内外各类银行和非金融机构贷款。探索将地铁用地及沿线经营性用地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的地铁建设及土地综合开发模式。支持我市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创新融资渠道,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发挥“国企担当”作用。
三、推进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改革
完善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定价和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定期监审制度和价格动态调整制度。研究建立供水、供气等行业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完善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第五节 健全建设运营管理机制
一、建立健全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
建立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地方制度体系,制订建设标准、管理规范和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以城市道路为核心、地上和地下统筹协调的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重点加强城市管网综合管理,尽快完善相关地方制度,统一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城市道路开挖和地下管线建设行为,整合城市管网信息资源,消除市政地下管网安全隐患。
二、推动建设运营机制改革
推动承担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任务的市、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发展,支持做大做强,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和持续发展能力。在基础设施招投标、要素获取、经营运行等方面,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考核标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三、推进智慧城市管理系统
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向智慧化、标准化和精细化发展。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提升城市基础设施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搭建城市安全运行系统,逐步实现智慧城市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