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6万招标公告!沈阳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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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辽宁政府采购网

发布丨CIM小编


本文字数:2134

阅读时间:3分钟

 

 

(沈阳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0-02201

项目名称:沈阳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460,000.00

最高限价(元):13,460,000

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  

★1、项目要求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 1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建办城函【2021】 208号)和《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住建【2021】30号)相关要求,组织技术力量编制《沈阳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数据标准》,以统一、规范的数据库标准开展全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 

通过现代化的测绘手段,对我市地铁、管廊、地下道路、地下交通枢纽、地下商业街及公共停车场等共计约660万平方米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系统普查和空间信息采集,调查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管理信息、设计信息、施工信息、养护信息、抗震情况等基本属性信息,将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空间位置轮廓在地面上的投影展绘在二维平面图上,挂接普查的属性信息,形成专业的二维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平面图和普查数据库。 

三维模型以二维数据为基础,利用Revit等建模软件对各类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结构建模,以数字孪生的方式再现各类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空间位置情况,同时包含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筑结构、楼梯、电梯、闸机、出入口、通风口等重要部件。三维模型数据格式为RVT格式,可以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 

★2、规范性文件 

(1)《城市地下空间测绘规范》; 

(2)《沈阳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数据标准》; 

(3)《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基本术语标准》; 

(4)《城市地下空间设施分类与编码》; 

(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6)《城市测量规范》; 

(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建办城函【2021】 208号)。 

★3、坐标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    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4、成果内容 

(1)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平面图(电子版); 

(2)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三维模型数据成果(电子版); 

(3)符合沈阳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数据标准的数据库(电子版); 

(4)《沈阳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设计书》(2份)); 

(5)《沈阳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总结》(2份)); 

(6)《沈阳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质检报告》(2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7日 13时00分至2022年05月0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5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文件下载,在获取采购文件登记填写供应商的联系信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杨晓丽 024-23927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24-22853199

邮箱地址 lnfk1010@126.com

开户行: 哈尔滨银行沈阳五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1221011556997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波、金玲、张俊、王丽伟、吴梦

电  话: 024-22853199

 

2022年4月28日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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