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高新区CIM基础平台项目建设工作,加快数字驾驶舱建设,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资源规划分局发布9月份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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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高新区CIM基础平台项目建设工作,加快数字驾驶舱建设,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资源规划分局发布9月份工作计划
区资源规划分局9月份工作计划
1.加快推进《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规划)》(2021-2035年)规划编制工作。
3.继续配合推进“太湖科学城总体规划”、“大运河整体规划”、“山体保护利用”、“历史文化保护”等相关事宜。
4.进一步推进高新区轨道规划,深化轨道基地研究,对接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线路方案。
5.继续推进《太湖科学城综合交通规划》研究,加快推进何山路西延、树山互通、G635改造等重点项目,打通断头路,强化和吴中、相城、姑苏区的交通联系。
6.进一步加强市政管线业务审批管理,优化管线业务审批流程,协调管线权属单位,加强管线现场巡查,推进管线全流程跟踪管理。
7.加快数字驾驶舱建设,推进高新区CIM基础平台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实景三维苏州建设工作要求,做好数据梳理及汇交准备。
8.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分局信息化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提升,继续做好信息化业务系统与信息化平台、MS平台互联互通。
9.取得城镇4、7、9批次征地批复;完成城镇10、11、12批次、城市2、3批次征地组卷工作。
10.对接下半年及明年上半年新增建设用地项目需求,提前谋划成片开发方案。
11.对接2024年经营性用地上市计划,深化三季度上市地块精细化研究,开展2024年度后备地块精细化研究方案。
12.做好住宅用地上市前期工作及下一批商业用地上市工作。
14.进一步研究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工作,推进产业用地更新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
16.推进《苏州高新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
17.做好林业行政执法、森林资源督查和自然保护地督查工作,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18.开展全区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安全督导检查及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20.执行森林植物检疫任务,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22.认真做好2024年自然资源例行督察相关工作。
23.根据上级部门关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工作要求,按部署开展2024年度耕地恢复补充方案编制工作。
25.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和自动化监测工作。
26.推进无证建筑补充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办证工作。
27.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开展2024年度日常变更工作,持续跟进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报部情况。
28.继续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做好林草湿沙化普查地类对接工作。
29.配合部做好太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登簿工作,配合市局做好探索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应用工作。
30.做好长三角一体化虚拟窗口“跨省通办”帮办代办服务的开展。
32.跟踪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清零”行动和动态清零未整改到位问题,督促整改,做好举证销号工作。
35.做好产业类项目保障工作,加快范斯特、ESR、浒墅关新材料产业园、孔辉汽车、火炬路产业园项目等规划许可审批工作;做好南京大学西区后续建筑单体审批服务。
36.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三中全会上所作的重要报告、说明和讲话,学习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37.根据《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区级机关“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四强”党支部汇总、评比工作。